荆楚理工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办法(试行)
荆楚理工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(以下简称电阅室)是为我院学生、教职工提供网络环境支持和服务的公共设施。为了确保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正常地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服务,特制定本方法:
第一条 读者使用机算机必须学习和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。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,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检查,自觉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。
第二条 读者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、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禁止在计算机上传播、下载、安装、浏览和观看盗版资源。网络使用者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、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,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、不健康的信息;散布计算机病毒;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。网络上软件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。
第三条 进入电阅室读者须持本人校园卡刷卡上机。计算机使用“一人一机”,请勿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。
第四条 保持电阅室安静的学习环境。入室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关闭状态,接打电话时自觉到室外小声接打。不得在电阅室和附近楼道内打闹、喧哗以及从事任何影响其他人学习的活动。
第五条 电阅室计算机仅供电子读物阅览与正常阅读使用,禁止游戏等娱乐性活动,严禁浏览和传播色情、反动、暴力等不良信息。
第六条 电阅室设备设施属于学校财产,由图书馆统一负责管理和维护,未经图书馆同意,任何人无权移动设备、占用端口、改变设置及工作状态。任何由于使用者原因造成的对电阅室设备设施的损坏,均由使用者依规赔偿或修复。读者在使用中发现设备故障,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处理。
第七条 保持电阅室内良好环境卫生。室内禁止吸烟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丢乱扔垃圾,不得乱堆乱放个人物品,禁止将食物、饮料带进本室。上机结束,请将键盘、鼠标等相关设备放在指定的地方,椅子复位后方可离开电子阅览室。
第八条 电阅室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使用者进行批评教育、提出警告,直至停止其使用本室资源设备。情节、性质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者将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荆楚理工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。